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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年度下半年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

〔2022167

各有关单位:

为进一步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(以下简称“博士后人员”)在站管理,加强体制机制建设,提升人才队伍培养质量,根据国家相关规定,按照《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北理工办发〔2021〕52号)文件相关要求,现开展2022年度下半年博士后人员中期考核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人员范围

(一)合同期为两年: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入职的博士后人员。

(二)合同期为非两年:截至2021年12月31日,入职时间满1/2合同期的博士后人员。

(三)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不参与本次学校流动站考核。

二、基本原则

中期考核侧重于博士后人员科研计划的阶段性完成情况、可持续性等方面,用人单位通过师德师风表现、工作进度、创新能力、学术道德、日常工作等情况统筹评定。

三、结果使用

考核结果分为特优、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次。具体使用规则如下:

(一)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人员,可继续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;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人员原则上应退站。

(二)2021年9月27日后入职的人员(按新文件规定,未发放奖励津贴,即学校承担薪酬部分的20%),若考核结果为特优、优秀、良好,则一次性发放前1/2合同期的奖励津贴;若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下,不发放前1/2合同期的奖励津贴。

三、工作程序

(一) 个人填报

个人填报《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》(附件1),与附件一同提交用人单位。

(二) 单位考核

用人单位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本单位该批次被考核人员进行集中考核、综合测评,具体考核形式由各单位自行决定。考核结果在用人单位一定公开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
(三) 学校备案

公示结束后,考核结果报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。

、材料提交

用人单位于1017日(周17:00前将签批后的《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》(附件1)(一式份)和《2022年下半年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后人员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》(附件2)纸质版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/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(中关村校区中心教学楼208室或良乡校区文萃楼A415室

    联系人:张桔 于笑湉

    联系电话:010-68914539

附件:


1.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

2. 2022年下半年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后人员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

3. XX(用人单位)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结果的公示(参考模板)
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党委教师工作部/人力资源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2年10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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